司法亲子鉴定报告能否作为法庭证据?亲子鉴定的用途很广泛,既可以做个人亲子鉴定,也可以做司法亲子鉴定,如果是为了上户口,移民,遗产继承之类的,那么就需要去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司法鉴定了。如果只是想知道孩子是否亲生的,可以做个人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的结果不具备司法效益,也不能作为法庭证据。
亲子鉴定流程的严谨性:据调查,国内的亲子鉴定机构按照严谨科学的流程完成鉴定委托的,不超五指之数。造成这种原因一是因为大多数实验室由于实力不够而无法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从而无法按照CNAS规定的流程去完成鉴定委托。另一方面,大多数实验室为了节约成本,而故意省去一些步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于司法诉讼案件中的亲子鉴定报告,鉴定流程必须合乎司法鉴定程序,即现场拍照、采集样本、签订签订委托等都要按照司法程序走,只有这样的亲子鉴定报告才能作为法庭证据适用。
目前在美国文献上的记载有认为DNA亲子鉴定结果,有其证据能力,可作为法庭证据,或称证据容许性。判断亲子鉴定报告能否作为法庭证据有两个标准,即佛莱法则及道伯特法则。惟近来就科学证据容许性的判断标准系逐渐以关连性原则为主流,亦即科学证据与其他证据相同,在证据的关连性、重要性、确实性等方面,只要不会造成事实的认定误解或抱持者某种偏见与形成混乱原因时,即可将亲子鉴定报告予以利用,而作为法庭证据。巧合的是,我国也有学者参酌上述外国学者所述而持相同的见解,认为关于DNA亲子鉴定报告能否作为证据,可从两方面入手,第一方面是鉴定报告的准确性,第二方面是鉴定过程中的严谨性。
大家如果要去做亲子鉴定,一定要去正式的鉴定机构做鉴定,这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家庭的负责。不管亲子鉴定是为了肯定亲子关系还是否定亲子关系,这都是迫不得已的一种判断方法,为了在诉讼中占据优势,被鉴定人是否应该同意鉴定呢?
如果心存疑惑,对诉讼局面的分析不够清楚,可以咨询一些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这对自己赢得诉讼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在专业的分析之后再做出抉择,对孩子的身心也是一种细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