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需要用到的亲子鉴定是司法鉴定,和一般我们了解的个人的亲子鉴定在用途和性质上有很大的差别,但是两者的鉴定结果是一样的。下面南京亲子鉴定中心解释一下司法鉴定的区别。
(1)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被鉴定人是二人鉴定还是三人鉴定;
(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3)出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
(4)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5)采集每位当事人的血样,每人采血2—3毫升采血完毕,要求被采血当事人签名,并由当事人按指纹确认。
(6)亲子鉴定中心给当事人拍照存档,将用于亲子鉴定报告。
丈夫怀疑孩子非亲生,法院让孩子做亲子鉴定的故事:
家住无锡的吴女士于2012年8月经同事介绍认识了陈先生,当年11月相恋3月有余的两人便闪电式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和睦,甚是幸福。没多久吴女士生了一个女儿,陈先生一家都是传统观念的重男轻女,看到吴女士生下的是女娃,理都不理。没办法,吴女士只好带着女儿回娘家居住。从那以后,陈先生从来没有联系吴女士说要看女儿,也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2015年10月,忍无可忍的吴女士称陈先生的行为以致夫妻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女儿归自己抚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请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0万余元。
法院庭审中,陈先生同意离婚,但称自己是怀疑孩子不是亲生,故要求做亲子鉴定,如果孩子是自己的,就会履行照顾孩子的责任。
尽管伤心又无奈,吴女士仍是答应了陈先生做亲子鉴定的要求来到南京亲子鉴定中心。经鉴定,女儿是陈先生亲生的。陈先生顿时哑口无言,服从法院的一切要求。
这个里面法院要求做的就是司法的亲子鉴定,一般我们在做咨询工作人员的时候会讲清楚亲子鉴定的用途,所以我们在选择亲子鉴定的时候一定要根据类型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