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生完孩子出院后,因没有出示结婚证,南京妇产科医院没有为其孩子办理出生证,近日她前去补办时,医院表示需要他们到南京亲子鉴定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做亲子鉴定。
李女士说,今年3月16日,她在南京妇产科医院生产。因她是外地人,生产住院时结婚证并没有带来南京,出院时医院不肯为婴儿办理出生证。9月底,她持结婚证去南京妇产科医院补办出生证明时,医院却要求她到南京市亲子鉴定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做亲子鉴定。李女士对此表示不解。对此,南京妇产科医院表示,他们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
南京妇产科医院总护士长说,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如果李女士在医院生产期间出示了结婚证,同时新生儿父亲也在场,医院核实后可以为其出具带有婴儿父母双方信息的出生证。但李女士从生产到出院都没有出示结婚证,也没有登记婴儿父亲的信息,至今已超过了30天。李女士要给婴儿补办出生证,如果是未婚生育,出生证上不需注明父亲姓名,只需李女士出具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婚证明;如果李女士已婚,持结婚证前来补办婴儿出生证则需注明父亲姓名,如超过了规定的办证期限,则需婴孩的父亲做亲子鉴定。